广州将对这些房东开罚!
7月4日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在官网发布
《关于持续清理规范居民用水用电价格行为
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
出租人应严格按照政府定价
向租户收取用水电费用
近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带队上线“广东民声热线”节目
回应了
如何破解“城中村电费加价”
这一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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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开始对消费者的加收电费投诉进行收集分类,对房东恶性加价、恶意加价、屡次拒绝自查自纠的行为要动真格进行处罚。
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可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严禁在电价上直接加收或者“搭车”电价收费。
01现在仍有房东坚持一度电收1.5元
今年5月以来
广州市多次发文强调
居民用电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擅自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费
例如,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贯彻执行<广州市供用电条例>规范电费收费行为的提醒告知书》,要求有关经营者在6月30日全面完成自查自纠。
半个多月过去了
广州市番禺南村、海珠官洲
白云同和等地的城中村发现
电费加价乱象仍有待改善
部分房东依然坚持一度电收1.5元
还有一些房东
将之前收取的1.5元电费拆分成两项
一项按照目录电价收取
另一项收费名目多为损耗费、维护费等
跟随电表度数收取
对此
小伙伴们别担心!
这回要动真格
下猛药啦!
广州市政协委员谭国戬指出,整治城中村不规范收取电费行为,不能仅靠经营者自查自纠,相关部门应主动作为,出台可执行的细则,花大力下猛药,还租户一个干净的用电环境。
02市场监管部门:动真格进行处罚!
近期
市场监管部门
已经开始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收集分类
对恶性加价、恶意加价、
屡次拒绝自查自纠的行为要动真格进行处罚
对于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可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严禁在电价上直接加收或者“搭车”电价收费。
接下来
市场监管部门
将继续加大宣贯力度
让大家对电价政策了解得更清楚
同时
对恶意收费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曾庆鹏表示:
所以呢!“接下来我们要动真格,要处罚一批,要通过处罚执法来带动监管。”
“我们要求电费不能‘搭车’收费,消费者要明明白白消费,哪些是交给国家的,哪些是交给房东个人的。”
租房的小伙伴们听好啦
房东如果说要收取“服务费”
那么,请他也提供相应的服务!
帐一笔一笔算清楚
条目要清晰
03
电费乱加价
从此有法可依
长期以来,市场监管部门是否能依据价格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对出租屋屋主个人加价收取电费的行为进行处罚是存在争议的,法院在审判实践中通常是将房东个人和租客之间的电费收取行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来调整。
所以市场监管部门介入房东个人和租客之间的电费收取行为,之前一直存在执法依据不足的问题。
但现在好啦
广州今年在这方面进行了突破
以后有法可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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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
《广州市供用电条例》明确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
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
条例第43条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
对出租屋房东个人加收电费的行为进行处罚
5月17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了规范电费收费行为的提醒告知书,是向全社会公众包括出租屋房东进行宣贯,同时要求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到每一个出租屋进行宣贯。
“我们要求建立台账,具体到哪位房东已经宣贯了,哪位还没有整改到位。在宣贯的同时,我们也督促房东自查自纠。”
你身边有不合理收费吗?
快来评论区聊聊吧!
来源:广州日报、广州DV现场
编辑:刘浩
校审:施冰冰、周锦春、吴镇山转载请注明